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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的比选公告
[时间:2024-09-12 17:33:02]  [来源: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数:[]

  一、比选条件

  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蜀道司发〔2022〕289号)、《关于印发劳动用工指导意见的通知》(蜀道司发〔2022〕362号)和《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本比选项目2024年-2026年度劳务派遣服务进行公开比选已由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经2024年第13期办公会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总体概况 

  2.1比选项目:2024年-2026年度劳务派遣服务  

  2.2地点:泸州市域内隆叙铁路线、叙大铁路线;

  2.3规模:根据比选人铁路运输生产需要和工作计划安排,实时调整派遣工数量,总人数控制在60人(含)以内; 

  2.4服务周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2.5比选范围:泸州市域内隆叙铁路线、叙大铁路线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购买劳务派遣服务。

  2.6质量要求

  2.6.1服务要求

  (1)中标人向比选人推荐劳务人员,经比选人面试、考核合格后,由比选申请人与被推荐人签订劳动合同,被推荐人即作为中标人派遣的劳务派遣员工到比选人指定岗位工作;

  (2)中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比选申请人推荐的劳务派遣员工;

  (3)中标人应保证劳务派遣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若出现空缺,中标人应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补补齐员;

  (4)劳务派遣员工应为属地化安置(具体参保地为泸州市区内);

  劳务派遣员工应按照比选人的服务规范和管理要求为比选人提供服务,并根据服务项目的质量进行考核,若有不称职人员或违反服务约定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整改或退回不称职人员;

  (5)比选人为劳务派遣员工提供安全生产和工作的场所,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退出服务时完好归还工具);

  (6)中标人应与劳务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7)中标人有义务教育、督促劳务派遣员工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期间按比选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的服务工作,服从比选人的管理和安排,接受比选人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比选人业务的正常进行;

  (8)中标人负责为发生工作伤事的劳务派遣员工申请办理工伤鉴定、保险理赔和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等工作;

  (9)中标人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的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10)如中标人挪用劳务派遣员工资、福利、五险、加班费,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比选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11)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6.2人员要求

  以比选人实际需求为准。

  三、比选申请人初审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蜀道铁路运营集团劳务派遣供应商库内;

  3.2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企业规模: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或长期劳务派遣量500人以上,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参保证明、服务单位派遣人数确认表;

  3.4业绩要求: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4个劳务服务业绩,服务协议盖章页复印件等;

  3.5财务要求:2023年无亏损,提供财务报表或年度审计报告;

  3.6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

  3.7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诉讼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人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没有处于市场禁入期间,不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投标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参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附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比选申请人。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2日17:00至2024年9月20日16:00(北京时间)。

  4.2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在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41号铁路大厦6楼工程资产管理小组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领取比选文件:

  (1)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其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比选不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4)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五、资格初审文件及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923 10 时 00 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41号铁路大厦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官http://www.ctlzgs.com/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41号1幢5层501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肖先生  

  电    话:0830-6319201、6319203

  特此公告

  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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